SoR 臺北旗艦殿

請假與注意事項

如需請假,請於班級群組告知授課老師或官方LINE@聯繫行政老師。

LINE@:https://lin.ee/yoWtU4E

(一)SoR 臺北旗艦殿學生每學期請假二次為限。

(二)事假請家長至少提前 24 小時;病假提前 2 小時告知行政人員及授課老師。

(三)若未按照規定完成請假者,視為放棄補課權利,恕不安排補課。

(四)SoR 臺北旗艦殿每學期提供二次補課機會,補課方式由授課老師與家長協調。


補課方式

(一)進班補課:至同等程度的班級補課。

(二)老師補課:授課老師或補課老師另安排時間,補課即補齊課程進度約20分鐘,非補滿課程時數。


課程退費制度

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,依照「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辦理。

一、學生於開課日之前提出退費申請者: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。

二、學生於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後,第二日(次日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
三、學生於第二日(次)上課後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。

四、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